法務部:家暴行為 不分年齡
(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二日電)法務部今天表示,去年家庭暴力新收案件計三千一百一十四件,根據分析,加害人與被害人間以配偶關係最多,施暴者絕大部分是男性,且以從事勞力工作及無職業者最多。另外,施暴者以青壯年最多,但也有施暴者屬於二十歲以下、六十歲以上族群,可見家庭暴力行為並不分年齡。
法務部表示,根據去年家庭暴力案件概況分析報告,各地檢署新收案件計三千一百一十四件,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計四千五百四十四人,其中起訴兩千兩百三十七人。新收案件中,加害人與被害人以配偶關係占五成二最多,其次是現為直系血親占一成六。
法務部指出,在被判有罪的加害人特性方面,施暴者絕大部分是男性,男女性別比例約十二比一。按年齡分,施暴者以三十歲至五十歲未滿的青壯年占百分之六十七點五最多,二十歲以下及六十歲以上施暴者也分別有百分之零點一及百分之四點八,可見家庭暴力行為並不分年齡。
分析施暴者教育程度,法務部指出,國中程度以下包含不識字人數約占四成九,高中程度占百分之二十九點五。至於職業方面,以從事勞力工作及無職業人數合占百分之七十一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