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樣有瑕疵 「紙」證通姦 法官不認同
自由時報 2008/4/17〔記者孫友廉卅台北報導〕
高等法院以一團衛生紙認定沈某、陳女偷情,不過,之前基隆一名王姓男子也自垃圾中找到沾有男女被告DNA的衛生紙團,控告妻子黃女與屋主李某妨害家庭,但最後被高院駁回上訴,維持被告2人無罪確定。
據了解,高院認為黃女、李某沒有姦情,主要出於全案僅有該團衛生紙,證據相對薄弱,雖衛生紙上有精斑反應,DNA也與黃、李兩人符合,但考量王某是自含有水漬,從潮溼的垃圾中找出來,採證也不專業,而李某是成年人,黃女又寄住李家,垃圾棄置同一垃圾袋中,有可能是滲透沾污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