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s案例分享

愈看愈不像…養育19年 兒子非親生

自由時報 2009/02/23

DNA鑑定 真相大白

〔記者陳界良/苗栗報導〕洪姓男子在民國78年與妻子生下兒子,4年後離婚,孩子由洪某撫養,他覺得兒子越來越不像他,去年11月血緣鑑定,確認養了19年的孩子竟然不是他親生的,因此向法院訴請確認非婚生子女,法院已確認雙方無血緣關係。

判決書指出,47歲的洪某在78年12月與妻子結婚,隔年10月生下兒子,82年兩人離婚,約定兒子跟隨父親,雙方後來各自再婚。兒子日漸長大後,洪某覺得兒子的面貌、個性都與他相去甚遠,心裡存疑,去年11月到醫院進行親子血緣鑑定。

鑑定結果,洪男與兒子確實沒有血緣關係,他氣得向法院提出否認親子關係告訴,法院根據醫院的親子鑑定報告,洪的前妻也到庭坦承,這個兒子不是跟洪某所生,法院判決確認洪某與養了19年的「兒子」,無血緣關係。

苗栗地院庭長宋國鎮表示,提出否認婚生子女的原告,通常都在子女還小的時候就發現長得不像,很少等到孩子長大了才提出,此案例拖了19年並不多見。

追討賠償 15年為限

宋國鎮說,經判決確認為非婚生子女後,由於原告本來就沒有撫養的義務,可向被告的妻子或丈夫)控告不當獲利,請求賠償,但必須詳細舉證養育過程花了多少錢,索賠期間以15年為限。

Professional team

亞洲徵信社擁有最先進的徵信器材,專業調查蒐證團隊與民刑事律師團隊
層層守護給您最佳效率與安心安全,亞洲徵信是您選擇專業團隊唯一首選。

上一篇】 【返回案例分享】 【下一篇
24H服務電話LINE客服